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的通知》(镇财通〔2025〕77号)文件,下达青溪镇、㵲阳镇、涌溪乡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338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3日—2025年2月29日共7天,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552209116
全国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镇财通〔2025〕7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的通知.pdf
中共镇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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