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镇远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科室:各股室、各中心、各乡镇医保经办机构
重点普法对象:1.参保人、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2、企事业单位;2.县医保局工作人员。
重点普法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7.《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11.《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12.《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13.《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重点普法活动安排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农村法治宣传月、“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6.26”国家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
主要普法阵地:
1.媒体平台:镇远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2.实体平台:电子屏、展板、医保之窗广播等。
普法队伍:县医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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