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社监列决字〔2024〕第1号
用人单位:贵州省嘉缘雄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90MA7CEGTC34
法定代表人:吴黄果,身份证号码:52252719******191X
主要负责人:吴大平,身份证号码:52252719******1939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田应源,身份证号码:52212119******3813
经查,你单位承建的镇远县羊坪镇银子坪住宅小区项目拖欠木工班黄银秋等49名劳动者工资1064509.75元,拖欠泥工班杨庆国等14名劳动者工资133698元,拖欠外架班唐首信等24名劳动者工资209700元。你单位作出承诺:2024年5月1日前支付所欠劳动者工资。截止2024年5月20日,你单位未支付所欠劳动者工资。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我局依法于2024年5月23日向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镇人社监令字〔2024〕第15号),责令你单位5日内支付所欠劳动者工资,你单位未在限期内履行责令改正指令。2024年6月16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镇人社监列告字〔2024〕第1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我局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7年6月24日。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